孝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孝教育字〔2013〕12号
孝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双峰山旅游度假区社管局,各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统筹管理,切实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招生考试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结合我市招生考试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13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大统筹力度
2013年,我市将继续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十统一”的要求,积极推进统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能,明确工作职责,加强队伍建设,保障工作经费。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切实履行招生考试工作职责,健全制度,加强管理,认真做好报名、考试、录取、数据报送等工作。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作为市教育局对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考核的重要内容。
为加强统一领导,市教育局根据领导人员的变动,决定对孝感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予以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季云堂
副组长:蔡光照 胡胜启 殷世德 颜中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规划、基教、职成教、督导、监察和考试院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教育考试院。
各县(市、区)也要根据人员变化及时对领导小组作相应调整,切实加强对本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招生考试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强信息管理,进一步提高招生工作信息化水平
2013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继续全面使用网上招生考试管理系统,即全面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录取。各地要切实加强网络设施建设,为考生网上报名和网上填报志愿提供必要的条件。各初中学校要认真组织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填报志愿的培训和演练,确保报名信息的完整、准确,防止网报志愿漏报和错报,以免影响考生的正常录取。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按照全省统一的信息标准,进一步完善信息采集流程,细化信息工作规则,加强信息管理人员特别是初中学校信息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强化工作职责,严格工作规程,确保考生信息特别是关键字段信息(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的采集无遗漏、无重复、无错误。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学校,要严格招生工作系统账号、密码等保密信息的管理,对工作中需要阶段性保密和涉及考生个人的信息,任何人不得擅自泄露和篡改。严禁以考生信息谋取非法利益。
三、加强考务管理,进一步提高考试管理水平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是我市重要的教育考试之一,涉及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倍受社会的广泛关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考试安全、规范、平稳、顺利。要高度重视考试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加强命题、制卷、运输、保管及考试实施、评卷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与监控,预防和杜绝失密、泄密事件发生。要主动加强与保密、公安、交通、电力、卫生、城管、无线电管理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和统筹协调,加大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优化考试环境。要切实加强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层层签订责任书,强化工作职责,确保考试每个环节落到实处。要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考生诚信应考教育,对违纪舞弊考生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要建立和完善应急反应机制,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四、严肃招生纪律,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
严格实施统一招生政策。各县(市、区)教育局、各高中阶段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政策和规定,不得制定与全市统一招生政策相违背的招生政策和办法。未经市教育局许可,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得向社会发布任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信息,不得单独组织任何具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性质的考试、测试、筛选、截留学生等活动。
严格统一招生平台管理。全市高中阶段学校必须通过市教育考试院统一招生平台办理新生录取手续,严禁绕过市统一招生平台私自办理录取手续,擅自寄发录取通知书。凡未通过市统一招生平台招收的学生,不能进入新生录取数据库,不能注册学籍,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招生学校负责承担。
严格招生计划管理。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省、市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或变相采取挂靠学籍的办法超计划招生。特别是省、市级示范高中不得削减指令性计划擅自扩大择校生比例。
严格按考生网报志愿录取。2013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将严格按考生网上填报的志愿录取。考生一经录取,不得退档,不得参加其他批次的录取。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初中学校要及时准确公布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各项政策和信息,让广大考生对志愿的填报方式和录取办法有一个准确的理解和把握。要提醒考生根据考试成绩合理填报志愿,防止志愿填报不当影响考生的正常录取。
严格招生录取程序。2013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仍将全部采取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各高中阶段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开展网上录取工作,不得跨批次、跨时间提前或延后录取。录取时,无论是指令性计划还是择校生计划,都要严格按考生网上填报的志愿、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和考生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严禁利用不正当手段违规招生。各地、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严格在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范围内招生,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范围,跨区域招生。严禁私自接收未参加中考的学生和中考成绩低于最低录取资格线的考生;严禁提前私自圈录、擅自登记、交费和给考生作出录取许诺;严禁违规宣传,进行“有偿招生”买卖生源和买卖招生计划;严禁抢拉生源,接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和方法录取的学生。
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各高中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物价、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阳光收费”。公办普通高中必须严格执行省规定的“三限”政策收取相关费用,不得巧立名目变相超标准收费。
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擅自超计划、擅自扩大招生范围、擅自接收最低录取资格线下考生、擅自扩大择校生比例、买卖招生计划和不经过市统一招生平台擅自组织招生的,市教育考试院将一律不予办理录取手续。对采取私自圈录、登记、交费和对考生作出录取许诺等违规手段来造成“既成事实”的,市教育考试院一律不予认可,仍将严格按批次、按计划、按志愿、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学校违规承诺不能兑现所引发的矛盾和问题,由招生学校负全部责任,由此造成影响稳定等不良后果的将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政策宣传,进一步提高招生工作服务质量和水平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各初中学校要采取得力措施,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省、市招生政策和信息,确保每一名考生应知尽知。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示制度,考生的优录、加分、免试和“飞翔计划”录取考生等信息要及时进行有效公示,未经有效公示的考生不能享受优录政策。要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对考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要认真做好咨询接待工作,畅通信息查询渠道,及时解答考生和家长的疑问,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附:孝感市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2013年3月16日
抄送:省教育厅,省招办,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
孝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3月16日印发
共印50份
附件:孝感市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一、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指令性计划和择校生计划两种。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省级示范高中分学校计划和“飞翔计划”由省教育厅下达。其他普通高中分学校计划由市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分解下达。
孝感高中的指令性计划由市教育局分解下达,孝感高中在城区的指令性计划100%分解到城区各初中学校。县(市、区)一中的指令性计划由县(市、区)教育局分解下达,其指令性计划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比例不得低于80%。各县(市、区)一中指令性计划(含“飞翔计划”)的分配方案于5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中职学校的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分校下达。
我市各类招生计划及相关说明,由市教育考试院汇总后统一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条件:
(1)具有我市初中学籍和户籍、在我市初中就读的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2)在我市各地初中就读并获得我市初中学籍的随迁子女均可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参考,但必须在就读学校完成三年初中阶段教育学习,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在现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不具备以上条件的考生,只能作为借考,不能参与孝感高中和各县(市、区)一中指令性计划(含分配生计划)的录取。
(3)具有我市户籍但在省外或市外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回我市参加中考,可持外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初中学籍证明,经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在户籍所在地招办指定地点报名。
2.报名办法:
报名前要进行报名资格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由市、县(市、区)教育局基教科(股)指定专人负责。
(1)具有本市户籍和学籍的初中毕业生,均在其学籍所在地的市、县(市、区)教育局基教科(股)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审核合格后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报名。
孝感市直初中学校的毕业生、孝感城区区属初中学校的城区户籍初中毕业生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审核合格后,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报名组考。
(2)具有本市学籍、外地户籍的初中毕业生,持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孝感的工作单位证明(纳税凭证)和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等,到学籍所在地的市、县(市、区)教育局基教科(股)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后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报名。
(3)具有本市户籍、外地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持户口簿和外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初中学籍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市、县(市、区)教育局基教科(股)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审核合格后,城区户籍的考生回户籍所在学区所属初中报名,非城区户籍的考生回户籍所在地(乡、镇、场、街道办事处)所属初中报名。
(4)报名资格审核时间:3月18日—3月22日。
3.报名时间:3月25日—29日。
4.报名信息采集:
2013年我市中考考生统一使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gzjd.hubzs.com.cn。
网上报名由各初中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招办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
考生的报名信息由考生直接在网上报名系统上输入。考生网报前,各地要组织考生进行培训和演练,确保报名信息特别是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关键字段的信息完整、准确。网上报名结束后,各县(市、区)招办要及时采集考生的图像信息。
三、考试
1.考试(考查)科目、分值、时间:
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20分),理科综合150分(其中物理70分、化学50分、生物30分),文科综合150分(其中历史70分、思想品德50分、地理30分),体育40分,理、化、生实验操作20分,总分720分。具体安排如下:
6月20日 | 上午 | 9:00 - 11:00 | 语 文 |
下午 | 2:30 - 4:10 | 理科综合(理、化、生) | |
4:40 - 6:20 | 文科综合(史、思品、地) | ||
6月21日 | 上午 | 9:00 - 11:00 | 数 学 |
下午 | 2:30 - 4:30 | 英 语 |
体育科目考查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及信息技术考核分别由孝感市体育卫生工作站和孝感市教育技术装备站具体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和安排,由体卫站和装备站另行发文。考查应在4月底以前完成。
2.命题、制卷和阅卷:
中考命题、制卷及阅卷工作在市教育局领导下由孝感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委托孝感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具体实施。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2013年中考命题继续体现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功能,兼顾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选拔性要求,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在全面检查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重视对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查,反映课程标准中对学生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命题原则和范围严格依照《孝感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试说明》执行。
所有考试科目全部实行网上阅卷,阅卷工作应于6月28日前完成。
3.考试成绩的呈现方式及申请复核:
阅卷工作结束三天后,以原始分的形式打印中考总成绩单(考试科目成绩加考查科目成绩)通知考生本人,同时,考生可凭报名号和密码登录孝感市招生考试平台查询中考成绩。考生对中考成绩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学校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集中申请复核。
4.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由市、县(市、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股)负责组织学校按照《孝感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试行方案》的通知(孝教育字[2006]67号)要求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要求在4月底以前完成。《孝感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要归入学生学籍档案。
5.收费
中考按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核定全省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费[2003]221号)规定的标准收费。
四、录取
(一)志愿填报:
1.考生志愿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进行。集中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6日-8日。网上填报志愿登录网址:http://gzjd.hubzs.com.cn。
2.各初中学校集中组织考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志愿前,考生及家长要认真学习、把握我市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充分酝酿,慎重选择,妥善填报。因考生了解信息不准确或不按要求错填、漏填志愿所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志愿应由考生本人及家长商量后填报,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强迫考生填报或更改志愿,不得代填、代改志愿。各校要保留考生填报志愿的原始记录及相关材料。志愿填报后,考生及家长要在打印好的《孝感市2013年中考志愿填报表》上签名,此表由各初中学校集中报县(市、区)招办存档备查。
3.志愿表设5个批次:第一批次填报孝感高中指令性(含分配生)志愿;第二批次填报各县(市、区)一中指令性(含分配生、“飞翔计划”)志愿;第三批次填报孝感高中、各县(市、区)一中择校生志愿,第四批次填报一般普通高中志愿;第五批次填报中职学校志愿。
(二)录取时间:
7月6日 公布各批次填报志愿资格线
7月12日—7月30日 普通高中录取
8月6日—8月9日 普通高中征集志愿
8月9日—8月10日 普通高中学校补录
8月12日—8月16日 中职学校录取
9月10日—11月底 中职学校补录
(三)录取办法:
1. 2013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统一使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在网上进行。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招生计划、考试(考查)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论择优录取,额满为止。当中考总分相同时则依次按语数外三科成绩之和、理科综合成绩、文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果仍相同则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排序。
2.孝感市直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其他县(市、区)普通高中面向当地招生,严禁跨区域招生。
3.各高中阶段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市教育局统一下达的招生计划,擅自超计划招生的,一律不予办理录取手续。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含指令性计划和择校生计划两种,录取时按照两个不同的招生计划形式分别录取。择校生计划数不得突破省规定的比例。
4.孝感高中、各县(市、区)一中指令性计划(含统一计划和分配生计划)不得录取在初中滞留四年和在我市各地学校的借考考生。孝感高中、各县(市、区)一中录取的分配生,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总分配计划数内由高到低排序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的30分。省市级示范高中,不得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中五个方面均达不到“C”和信息技术考核成绩不合格的考生。
普通高中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任何学校不得录取资格线下的考生。所有普通高中不得录取未参加中考的学生。
5.第四批次普通高中实行“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6.具有本市学籍、外地户籍或本市户籍、外地学籍的考生,以报名所在地基教科(股)认定的资格、按照报名所在学校进行录取。
7.“飞翔计划”招生。招生对象为农村户口且初中三年均在农村乡镇学校学习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飞翔计划”的录取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县(市、区)一中指令性计划录取之后,“三限生”计划录取之前。“飞翔计划”录取,可以采取将计划分配到区域内农村乡镇学校的方式,也可以采取按照考生分数录取的方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飞翔计划”生源对象的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学生名单应以书面和网络形式,在学生所在初中和教育行政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未经公示或经查实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能参加“飞翔计划”录取。
8.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录取。对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高中学校先要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县(市、区)教育局基教科(股)负责。对具备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的高中学校,应将其招生计划单列,数量控制在本校招生总计划的2%以内。特长生安排在统一划线之前录取,特长生按(中考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70%)综合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各校特长生的招生方案应于5月10日前通过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体育、艺术特长生的专业测试由招生学校组织,专业测试成绩以百分制的分数形式记录,各级招生考生机构要做好专业测试的监督工作。专业测试应在5月20日以前完成,并将专业测试成绩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成绩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30日前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逾期不报的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9.省内跨市(州)回孝感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录取。此类考生须由中考所在市(州)考试机构出具中考成绩及录取批次证明,由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在核定招生计划内办理录取手续。在外省参加中考的考生不能在我市办理普通高中录取手续。
10.录取新生名册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打印,加盖录取专用章。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报到。未报到的考生,学校应及时到市教育考试院注销其录取资格,市教育考试院将根据缺额情况,适时组织补录。中职学校在招收未参加中考的应、往届初、高中学生时,要及时收集身份证号码等资料信息,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教育考试院办理补报名和录取手续。凡未经市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的新生,一律不能注册。未注册的中职生,一律不能享受国家的资助补贴。
11.优录政策
(1)加分项目(需附原始证明材料):
①烈士子女可加20分。
②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农村独生女”可加10分。
③港、澳、台同胞及海外侨胞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农村“两女无儿户”可加5分。
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最高一项照顾,不享受累计加分。
(2)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项目(需附原始证明材料):
①初中阶段参加由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参与、认可的学科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及小发明、小创造竞赛,获得市级一等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者;
②初中阶段参加由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参与、认可的体育竞赛个人单项前5名、集体项目前3名的主力队员和艺术竞赛市级一等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者;
③初中阶段在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中表现突出者,具体指受到县(市、区)政府及以上表彰或被授予各种荣誉称号的。
(四)考生档案
1.应届初中毕业生的考生档案包含以下材料:
①《孝感市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
②《初中学籍表》
③《孝感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体格检查表》
④《孝感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
⑤《信息技术考核合格证》
⑥优录证明
往届毕业生(含社会青年)档案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2. 9月底以前,各录取学校应及时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领取中考考生档案。
孝感市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草表
姓名 |
| 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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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号 |
| 身份证号 |
| ||
通知书邮寄地址 |
| ||||
收件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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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次 | 志愿顺序 | 学校名称 | 学校类型 | 计划形式 | 备注 |
第一批 | 第一志愿 |
| 孝感高中 | 统一计划生、分配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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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 | 第一志愿 |
| 县市区一中 | 统一计划生、分配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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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翔计划” |
| 飞翔计划生 |
| ||
第三批
| 第一志愿 |
| 孝感高中
县市区一中 | 择校生 |
|
第二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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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四批 | 第一志愿 |
| 一般 普通高中 | 统一计划生、择校生 | 是否愿意选择该校择校生志愿 □是□否 |
第一志愿 |
| 是否愿意选择该校择校生志愿 □是□否 | |||
第一志愿 |
| 是否愿意选择该校择校生志愿 □是□否 | |||
第一志愿 |
| 是否愿意选择该校择校生志愿 □是□否 | |||
第五批
| 第一志愿 |
| 中职学校 | 中职计划 |
|
第二志愿 |
|
| |||
第三志愿 |
|
| |||
第四志愿 |
|
|
考生本人校对签名: 家长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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