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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孝感市城区教育系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
日期:2016-11-11 人气:3658

孝南区教育局,市高新区社管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孝感市城区教育系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孝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11月 2日

孝感市城区教育系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湖北省燃放烟花爆竹若干规定》(湖北省政府令第289号)和《湖北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湖北省政府令第384号)等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孝感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孝感城区由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改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孝感政发[2016]10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孝感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孝感政办发[2016]15号)文件规定,孝感城区将于2016年12月1日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下简称“禁鞭”)。为确保孝感城区教育系统“禁鞭”工作顺利实施,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禁鞭”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统一标准,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原则,组织城区教育系统普及宣传发动,做到人人知晓,人人自觉遵守“禁鞭”规定。履行管理职能,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禁鞭”区内学校不发生燃放、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杜绝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圆满完成“禁鞭”工作目标任务。
二、“禁鞭”时间
从2016年12月1日零时起实施。
三、方法步骤
(一)周密部署,分片包保(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10日)。在孝感城区“禁鞭”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下,召开城区学校“禁鞭”工作部署会议,传达贯彻“禁鞭”工作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由市教育局统筹负责,孝南区、市高新区、市直学校分片包保,责任到校、任务到班级、覆盖每一名师生,做到不漏一人、全员参与、齐抓共管。
(二)广泛发动,集中宣传(2016年11月10日至2016年11月20日)。集中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氛围。各学校在统一普及教育的基础上,在醒目位置张贴“禁鞭”公告,充分利用主题班会、板报墙报橱窗专栏、国旗下讲话、悬挂宣传标语、电子显示屏、发放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引导师生积极参与并自觉遵守“禁鞭”规定。充分利用“消防宣传周”活动深化宣传效果,城区学校要组织召开家长会,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带动每一个家庭参与“禁鞭”工作的积极性。
(三)调查模底,清理整顿(2016年11月20日至2016年11月25日)。结合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对“禁鞭”区内学校展开全面清理调查,切实摸清底数,建立健全“禁鞭”工作隐患排查台帐。
(四)实施“禁鞭”,常态管理。从2016年12月1日起,组织“禁鞭”区内学校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将“禁鞭”工作成效纳入“平安校园”创建的重要内容。对违反“禁鞭”规定的学校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查处的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或公开曝光。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城市整体形象,事关环境卫生,事关消防安全。为加强对“禁鞭”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工作专班,指导协调城区各学校“禁鞭”工作,并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考评内容。“禁鞭”区内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真正把“禁鞭”工作任务分解到人、落实到位。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充分调动一切有利因素,积极开展工作。
(二)落实责任,加强督查。按照孝感城区“禁鞭”工作领导小组要求,适时组织开展“禁鞭”统一行动,并定期对行动情况进行通报。“禁鞭”区内各学校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禁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办公和生活区域不发生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市教育局将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交叉检查、媒体曝光警示等多种方式,深查“禁鞭”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隐患,督促整改到位。对工作开展不主动、不能及时整改的,要进行通报,切实推动“禁鞭”工作落实。
(三)常抓不懈,长效管理。市教育局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列入常规工作管理,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整治活动,制定综合考评办法,严格奖惩,把“禁鞭”工作开展情况及效果纳入年度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年终各类考核和评先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对“禁鞭”工作成效好的学校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力、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禁鞭”区内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长效机制。
市教育局“禁鞭”工作联系人:成艳梅,电话:2327432,邮箱
694867872@qq.com

附:禁鞭区域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