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孝教发[2016]44号《关于印发<2016年孝感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经校委会研究决定,我校定于2016年8月15—8月19日进行一年级新生登记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依法招生,执行孝感城区“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政策,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和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孝感城区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孝感城区常住户口或在孝感城区居(暂)住且符合在孝感城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学区
黄陂路以南(不含车站社区范围),交通西路沿城站路八里街以北(含八里街两侧),分丝路以东,长征路以西,另加汉光小区(东区)。
(三)招生类型
1.居民子女。
2.政策性招生人员子女:
①进城务工、经商等随迁人员子女。
②军人子女。
③三代同堂子女。
④拆迁户子女。
⑤招商引资企业的投资者和相关人才子女及引进人才子女。
(四)审核资料
1.居民子女。全家户口本,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房产证。
2.政策性招生人员子女。
①进城务工、经商随迁人员子女。
身份证明:全家户口本或学生出生证明等。
居住证明: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未自购住房的,提供半年以上租房证明、缴纳水电费用发票,以及无房证明(相关部门出具)。
工作证明: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孝感城区的工作证明,包括与用人单位订立且经劳动仲裁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及半年以上工资证明、颁发日期超过半年的营业执照及半年以上纳税证明等。
②军人子女。部队管理部门出具的军人证件,军人子女户口薄,部队介绍信,结婚证等材料。
③三代同堂子女。全家户口本(含祖辈),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无房证明(相关部门出具),其祖辈房产证,三代共同居住证明等。
④拆迁户子女。全家户口本,拆迁证明,房产证(租房协议)等。
⑤招商引资企业的投资者和相关人才子女及引进人才子女。市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的材料。
(同时,需提供预防接种入学查验证明。以上原件请用A4纸复印,审核后原件返还,复印件交学校留存。)
(五)招生流程
1.报名登记。8月15—19日,家长带齐各项原始证件及复印件,领着孩子到学校招生处登记,并填写《2016年孝感城区中小学招生报名登记表》。学校依据家长提供的材料,按招生类型分类登记。
2.审核认定。8月20—24日,学校依据家长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认定学生招生类型。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报市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
3.招生录取。8月27日,张榜公示录取新生名单,发放《入学通知书》。对不符合招生要求的,电话通知学生家长。
4.报名入学。9月1日,新生持《入学通知书》、书本费到学校看分班通告,进班报名。
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新生登记审核期内带好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携孩子前往招生登记处办理审核手续,审核后原件返还,复印件交学校留存。
注:二至六年级学位已满,恕不接待转学插班生,敬请谅解。
孝感市体育路学校
201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