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教学科研 > 招考资讯 >
孝感市教育局关于认真组织实施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03-20 人气:2905

孝教育函〔2013〕35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开发区、临空经济区、双峰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社管局,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湖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鄂教体艺[2007]27号)和《孝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孝教育字[2013]12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考试对象
    全市所有符合条件并已参加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报名的初中毕业生。
    二、考试组织
    今年体育考试组织形式、测试项目、测试方法、测试标准依照2012年不变(见附表1)。县(市)区考生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孝感市城区(包括市开发区、临空经济区、双峰山)考生由孝感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孝感市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站具体实施。
各地考试组织机构在考生报名结束后,依次按照信息导入(制作IC卡)、检录、测试、登分、上报成绩的步骤进行。考试应于4月底前完成,5月上旬向市考试院上报考生成绩库(Foxpro格式)。
    对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或因病不能参加测试的考生,按照省文件规定实施免考、缓考。由学校上报《孝感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附件2),经各地体育考试组织机构审核通过后予以实施。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体育考试工作,成立体育考试领导小组,认真制定考试方案,印发《考务守则》,组建好考试专班,强化培训,严明纪律,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2、上报考试信息。各地要在3月20日前将考试安排上报市体卫站,体卫站将根据各地时间安排,统筹协调考试设备厂家技术人员上门维护设备、协助操作培训和在考试期间处理突发故障,保证考试顺利进行。考试结束20天内,各地要向市体卫站上报考试工作总结。
    3、搞好考前体检。各地要认真组织好初中毕业生体检工作,掌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照“谁体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经医生明确诊断不能参加剧烈运动的考生,应坚决实施免考,避免考试意外发生。
    4、做好安全防护。一是以方便考生为原则,相对集中设置考场,集中时间测试,考场封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考场干扰考试;二是对测试场地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三是注意接送考生时的交通安全;四是长跑场地设置临时救护点,安排医护人员和应急车辆,及时发现和处置突发情况,保证测试安全。
    附件1:孝感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评分标准
    附件2:孝感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

孝感市教育局
2013年3月18日

附件1孝感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评分

序号

测试项目

等级

分值

男生评分标准

女生评分标准

1

身高标准体重

中等

4

正常体重

超重、较低体重

正常体重

超重、较低体重

较差

3

肥胖、营养不良

肥胖、营养不良

2

肺活量体重指数

良好

8

55以上

45以上

中等

6

40-54

35-44

较差

4

39以下

34以下

3

1000跑(男)

800跑(女)

良好

12

265秒以内

255秒以内

中等

10

266-300

256-290

较差

8

301秒以上

291秒以上

极差

4

不能完成测试

不能完成测试

4

握力体重指数

良好

8

60以上

45以上

中等

6

35-59

27-44

较差

4

34以下

26以下

5

 

1分钟)

良好

8

110个以上

120个以上

中等

6

50-109

60-119

较差

4

49个以下

59个以下

说明:身高标准体重成绩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初三年级不同身高段对应的体重值由电脑自动评分;肺活量体重指数计算公式:肺活量(毫升)/体重(公斤);握力体重指数计算公式:握力(公斤)×100/体重(公斤)。

附件2孝感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

   

 

性别

 

年龄

 

学号

 

   

 

     

 

班主任签字

 

体育教师签字

 

免考

项目

原因

 

缓考

项目

原因

 

 

 

医院

证明

(附后)

 

家长

签字

 

学校

审查

意见

 

 

                                        学校(盖章)

教育

行政

部门

审批

意见

 

 

 

                                         教育行政部门(盖章)